陈执中不以权谋私
发布时间: 2024-12-09 10: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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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人:澳门传真正版
陈执中在宋仁宗时任宰相。“身居宝马三公位”的陈执中虽为一品大官,权倾朝野,但他从不以官高自恃,更不以权谋私,而是处处严于律己,一直以为官清廉而自重。
由于陈执中为人正直,勤于政务,所以深得仁宗皇帝的垂青。对此,有些人心怀不满,攻击陈执中呆板固执,处事太死性,说他不是当宰相的料。对此,陈执中嗤之以鼻,仍不改初衷,处人办事还是一如既往。一次,一个谏官对仁宗说:“陛下之所以看重陈执中,是不是因为他曾在先皇面前请求立陛下为太子?其实,他不说,太子也是非陛下莫属,他有什么功劳可称道的呢?”仁宗道:“并不是为了太子的缘故,而是陈执中为相,坚持以国家为重,从不以权谋一己之利,从不做欺骗瞒哄的事,所以我才这样信任他。”这个谏官听皇上这么说,就无言以对了。
陈执中为相,确实是于公于私都是如此。他决不允许以私害公,不允许“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在他的亲朋中存在。陈执中的一个女婿找他想为自己安排一个好差使,就遭到了陈执中的拒绝。他说:“官职是国家的,并不是个人居室抽匣中的东西可以随便取用。你虽是我的女婿,但也不能把官职作为私人财物那样轻易拿取呀!”
【人物简介】
陈执中(990—1059)北宋仁宗宰相。字昭誉,洪州南昌(今江西南昌)人。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任同知枢密院事。庆历五年(1045年)任参政知事,同年拜相,任工部侍郎、同平举事兼枢密使、集贤殿大学士。皇祐元年(1049年)罢相,任兵部尚书知陈州。皇祐五年(1053年)再次拜相,任吏部尚书、同平举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罢相,任检校太尉、同平举事、充镇海军节度使、判亳州。后又任尚书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封英国公,后改司徒、岐国公致仕。嘉祐四年(1059年)卒,终年69岁,赠太师兼侍中,谥号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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