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9 15:25:00 浏览量: 发稿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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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磋商采购-2024-30
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汴通财磋商采购-2024-30-1 河南双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许县练城乡练城街 2,026,875.67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0日历天 王雷雨 二级建造师 豫241202220230 4324
三、评审专家名单
1、评委组长:纪新 2、其他评委成员:李彦红、刘鑫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22,268.7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澳门传真正版》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中建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该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将不再评审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见招标文件3.4.5)。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澳门传真正版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电话:0371—2230503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通许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61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92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4995996



附件下载:dff4f31c317c1f18ed3f0e11e984321.png
                 招标文件.doc
                 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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