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一期)设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5 09:28:09 浏览量: 发稿人:澳门传真正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磋商采购-2024-3

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一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0311

5、评审日期:20240322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一标段

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以及工程实施全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3号楼

916,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 建设(一期)设计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以及工程实施全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30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1.评委组长:蒋士杰 2.其他评委成员:巩晓敏、李珊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15572.00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澳门传真正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澳门传真正版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0503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北侧

联系人:陈浩

联系方式:15837872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910

联系人:黄肖楠

联系方式:1589090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4995996

 

 




附件下载: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一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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